本报讯由财政部、国家经贸委联合举办的第一期大型国有企业厂长(经理)《会计法》培训班,12月中旬在北京开办。会计工作是整个经理工作的基础,熟知并严格遵守《会计法》已是厂长(经理)们一项必备的法律条件。培训班上,财政部及国家经贸委负责同志介绍了《会计法》修订的必要性及主要内容。财政部会计司的有关同志,结合《会计法》的规定,重点就为什么法律要求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负责、单位负责人应负哪些法律责任、单位负责人怎样避免会计违法行为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讲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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